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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发表时间:2016-04-24
 

    4月22日,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在当场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位列第二,仅次于福州。
    此次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共有17个城市参加,评审专家组由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通过现场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珠海、宁波、玉溪、大连、深圳、上海、庆阳、西宁、三亚、青岛、固原、天津、北京、盘锦、呼和浩特、运城。分数前14名的城市入选试点城市。
    今年3月2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部门决定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并印发《2016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这意味着第二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已拉开帷幕。3月30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珠海、佛山、东莞、湛江4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分,珠海市得分第一,拟推荐作为广东省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我市为何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一是珠海具有建设海绵城市的优越天然禀赋,并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二是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选取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作为示范区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此次参加评审答辩更是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和副市长潘明亲自上阵。三是准备充分,各项工作已全面铺开。在去年,我市已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示范区专项规划等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配套的规划、工作方案、技术导责、图集等,并建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大部分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其中已开工项目有41个。同时对项目进行流域打包,积极探索创新PPP投融资模式。
    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成功后,国家将分三年拨款12个亿用于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将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国际宜居城市建设,打造生态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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