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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7年森林覆盖率37.93%
    发表时间:2015-02-03
 

 

    2月1日,我市组织《珠海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5》(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由中科院、浙江农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广东省林科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安徽农大、华南农大等单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审议了《规划》文本与相关资料,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并建议编制单位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按程序审批实施。
    该《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分近、中、远期目标实施。近期目标为,到2017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37.93%,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9.9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至18.98平方米,村庄绿化率提高至35.5%,水岸绿化率提高至85%,道路绿化率提高至94%,新增生态文化示范基地2处,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形成林城相彰、林海相映、林水相依、林路相衬、林居相嵌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建成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至2020年为中期阶段,2021年至2025年为远期阶段。
    《规划》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宜居环境为目标,在分析我市生态环境本底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山海林城、美丽珠海”的建设理念和“四带、五心、十核、百廊、百岛、百村”的总体布局。“四带”即以珠海市主要山体和贯通性水脉为基础,构筑依山滨海沿江(河)的四条森林生态防护带,形成美丽珠海的森林生态网络基干框架;“五心”包含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斗门区、金湾区的都市区;“十核”为城市绿色游憩与生态文化基地;“百廊”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林路相依、贯通城乡的生态廊道网络;“百岛”是构建海岛休闲旅游集群,发展海洋休闲、旅游观光等为主题的特色岛屿旅游点;“百村”即是打造“因村而异、因地制宜、特色鲜明”的美丽田园式森林村镇。
    据了解,通过实施森林生态环境、森林生态经济、森林生态文化和森林安全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工程,实现生态与发展共赢、城市与乡村共进、富裕与文明共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生态系统,把珠海建设成“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绿色之城、美丽之城、山水之城、宜居之城。 (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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